非赢利组织的商品采购合同的执行
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,资产管理处的采购小组即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:
① 根据合同规定,必须预付款的,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。
② 催促供应商履行合同,按时交货。
③ 将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和发货时间通知申购责任人,让申购单位做好接货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。
④ 组织提货、送货。
⑤ 申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进行验收。验收过程中如出现与合同不符或质量问题,立即通知资产管理处采购小组联系供应商解决。
⑥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,申购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入帐后将验收报告送交资产管理处,以办理报销手续。
⑦ 付款和报销手续由资产管理处的物资会计统一到机构财务处办理;